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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信 (第1/2页)
陆江明收到了一封信。 他暗生几分嘲意,望着边角磨损泛黄的信封,这年头怎么还有人写信呢? 将信交给他的是一个纹着花臂的男人,男人自称是信件主人的朋友,似乎行程紧张,没有多余的交代便离开了。临走时,男人看了他一眼,真的是一个奇怪得让他摸不着头脑的眼神。 他走出咖啡厅,外面日头火辣刺目,火舌热浪扑面而来,马路车流、耸立高楼,四面反射而来的明亮日光将他包裹,让他头晕目眩。他在一棵树下站立了一会,一阵热风吹过,反而生出一头冷汗。 他将信锁进了书柜最下面的一层抽屉里,有那么几次,在书房工作到凌晨的深夜中,他会坐在椅子上默默地点上一支烟,垂着一双已然爬上皱纹的眼,望着那一层抽屉。 望着望着,起夜的妻子便睡眼惺忪的来唤他早点睡觉。他点头,关了灯走出书房,却无端顿住脚步,他忍不住回头又看了眼漆黑一片中那层抽屉的位置,晃神间仿佛记起谁也这样,唤过他的名字,在无数个晦明难辨的遥远岁月里。 这是陆江明结婚的第八年。 妻子是他那混得风生水起的大舅介绍过来的,妻子长得很娇俏,婚宴上大方得体,谁都道一句好。 他和妻子从相亲、恋爱到结婚的历时很短,才三个月,还是四个月吧,他记不清了。但是婚礼却办得一点也不仓促马虎。 毕竟双方的家长都很满意,尤其是他的家人。 大舅和妻子的父亲是多年的生意伙伴,92年下海就相互往来,关系发展得很不错,他们也算是抓住时代机会发家致富起来的那一批人,因此妻子除了因自小家境优渥而多少娇气了些,其他方面可以说是十分的大方体贴。 父母总说不能亏待了人家。 他也这样觉得,这可是未来要搭伙过日子相伴一生的人。 他对妻子大概也是有好感的,和妻子在一起日后的生活应该会皆大欢喜,至少能保持在和和气气顺利圆满的及格线。 还记得刚结婚时日子总是新鲜甜腻。 早上他会饶有兴致而又体贴的准备好早餐然后叫妻子起床。两人一起对着镜子漱口,看着她睡眼迷蒙的样子也会偷个香。妻子会在出门时给他整理领口,再一起出门上班。即使是短暂的分离,也会发些鸡毛蒜皮毫无意义信息给他。 他们会一起洗澡,然后不知餍足地洗到床上或阳台上去。他们的衣服会被妻子晾晒在一块,在阳光下散发着清香。 妻子大概是泡在蜜里长大的,热情、自信像是刻在了她的骨子里。因此,对生活质量她也有着很高的要求,大到沙发橱柜,小到牙刷和厕纸,家里每个物件的挑选与摆放都经过她精心的考虑。 可以说妻子设计下的生活,除了贵,就剩下舒服了。 妻子还是个爱花的人,摆弄花草已经很多年了。每年的惊蛰之后,妻子的蝴蝶兰都会迎来它的花期。她格外喜爱蝴蝶兰,其次便是鸢尾,二者花期相同,于是每年四五月的时候,家里窗台上总是生机盎然。 偏偏也不会觉得繁乱,四五朵白色的蝴蝶兰斜斜地躺在水蜡叶上,再插上一株瘦嫩的文竹,确实清净可爱。 家中也常有欢乐。小女儿五岁的时候,给她买了一条两个月大的小金毛,特别调皮,每每将妻子的精心培护的草啊花啊啃得七零八落的时候,两个小崽子便一个拦腰,一个抱腿,泪眼汪汪的求情,装得一副可怜见儿的模样,硬生生让妻子没法朝着狗发脾气...... 他特别安于这种平淡的生活,妻子温柔,儿女调皮。 可是,他还是拆开那封信。在他47岁那年的冬天。 他休了个年假,订了去加都的机票。当日天气难得放晴,广播提示飞机已经到达珠峰附近,在万米高空上,从舷窗往下能望见一片连绵雪山,它们静默了千万年,神圣不可攀。 他在加都换了一万卢比,坐了十二个小时的大巴到达博卡拉,找到一家旅社,挑了个背夫沟通好路线,终于才好好安顿下来。 旅社老板Sarbottam是一个脾气有些暴躁的大叔,但他的妻子温柔和善,做的甜点和咖喱饭很好吃,他们还有个女儿,黝黑的脸庞上有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,抿着嘴笑起来的时候有些羞涩,但熟悉了之后常来找他要巧克力吃。 在用餐的时候,Sarbottam问他为什么会来这里,没有伙伴吗。他喝了口热气腾腾的面条汤,沉默了半响才说道:“我年轻的时候和朋友约好一起来玩,但我失约了。” “噢,那太可惜了。”Sarbottam答道,又问:“那你告诉他你现在来尼泊尔了吗?” 他垂着眼摇摇头,没有再出声。 背夫性格很热情,基本上能用英语交流,也很熟悉这里的路线,一天只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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